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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執行人服務

在個別情況下,你可以考慮委任律師樓 (即其合夥人) 擔任執行人,在你過身後為你執行遺囑的意願。
在訂立遺囑的過程中,律師將會了解你的分配意願,並決定是否接受此委任。
如果律師接受委任,遺善最樂的團隊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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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年度聯絡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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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你的遺囑正本 (執行之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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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更新你的資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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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過身後聯絡你的指定親友及通知律師樓執行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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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律師樓索取執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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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你的受益人及慈善機構等等
收費詳情
(a) 律師樓會在你過身後,根據你的資產複雜程度,在遺產中收取合理的執行費用。
(b) 遺善最樂的年費由 HKD 3,000 起,視乎所需支援而定,最新詳情將於 2026 年 1 月在我們的網頁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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