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持久授權書
若因病重而變得神志不清、患上認知障礙症、中風或意外昏迷,而失去財務上的決策能力,導致「人在病床,錢在銀行」 — 親友無法動用你的銀行存款、物業或其他財產,用於支付你的生活、照顧或醫療費用,你和家人的生活將受到嚴重的影響。如果預先訂立持久授權書,你在持久授權書裡指明的親友可代為處理你的財務事項,直接減輕這些親友的財政壓力,讓他們不用展開昂貴及複雜的法律程序以動用你的資產。
在你失去財務上的決策能力時,一般的授權書會失去法律效力,導致親友無法代為處理你的財產。相反,如過你預先訂立了持久授權書,此文件將繼續有法律效力,讓文件中指明的親友可以代為處理你的財務事項。
法律上,你授權的親友必須年滿 18 歲,並且不可以是破產或精神上無能力行事的人士。由於你授權親友可以直接處理你的財產,其權力和責任重大,因此你選擇的親友必須是你信任及了解的人,而且最好是有能力協助你處理財務事項的人。
可以。你想授權的親友均須在持久授權書上簽署。如果親友未能回港簽署,你可以把文件寄給該親友簽署。該親友收到文件後,須自行安排在一名見證人面前簽署。見證人可以是朋友、鄰居、同事等等,但不可以是你授權的其他親友,而且最好避免由親屬 (例如配偶) 或有從屬關係的人士 (例如家傭) 見證。
基於持久授權書本身的限制,以及為了減低日後出現爭議的可能性,我們合作的律師並不建議設定受權人的先後次序。
如果你希望授權給多於一名親友,你只可以指明如下:
(1) 他們必須共同行事;或
(2) 他們可以分開行事。你的親友 (受權人) 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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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持久授權書的「核證副本」 - 親友 (受權人) 須致電法院的有關部門,表示希望索取你的持久授權書的核證副本。法院一般會於幾個工作天內預備好核證副本。親友 (受權人) 須親身到高等法院,領取核證副本及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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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用你的資產 - 向你的銀行及其他存有你資產的金融機構,出示上述的核證副本,以動用你的資產。由於金融機構有可能收取核證副本存檔,而不會發還,親友 (受權人) 可能需要領取多份核證副本,以處理不同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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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親友濫用他的權利,其他與你「有利害關係」的人都可以向法院出示良好和有力的證據,申請撤銷你的持久授權書和免除那位濫權親友的權力。
預設醫療指示
根據於香港實施的普通法,預設醫療指示具有法律約束力。在 2024 年 11 月 20 日,立法會通過了《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進一步為病人、醫護人員和施救者提供法律保障,讓晚期病人能夠享有更大的自主權。上述條例已刊憲,並預留了18個月的準備期,讓醫療機構、相關部門和團體有充足時間更新其指引、紀錄和系統,並為前線人員提供必要培訓。在新條例生效前,使用新條例的標準表格,以及過往使用醫管局表格訂立的指示,均符合新條例的規定。
不是。預設醫療指示讓你有權在生命末期 (例如罹患末期疾病或其他晚期疾病、陷入持續性植物人狀態或不可逆轉的昏迷時),拒絕接受無效、無意義的維持生命治療。假如你突然發生意外,而並非 (或仍未) 處於上述末期晚期、不可逆轉情況,預設醫療指示便不會適用,而醫護人員則仍然會根據你的最佳利益而作出搶救與否的決定。
當預設醫療指示符合適用條件且有效時,醫護人員有法律責任執行,任何人 (包括家屬) 均無權推翻你所作出的決定,醫護人員亦不會因不向你施以治療而招致法律責任。預設醫療指示的原意是讓每個人都可自主拒絕造成痛苦的無效治療,確保在無法自行表達意願時,你的決定仍受到尊重。
不是。「安樂死」通常指由醫護人員主動結束你的生命,在香港是違法的刑事罪行,道德上亦極具爭議。預設醫療指示則是為了讓病人在生命晚期不能自決時,停止或不給予病人已指明拒絕的維持生命治療,盡量紓緩徵狀和痛楚,讓病人可以平安和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身後事規劃
我們的禮儀師會講解規劃後事需知,按照個人的信仰背景,規劃宗教/無宗教告別儀式,選擇棺木及殯葬用品的意向,骨灰安放或撒灰意願等等,讓家人可參照以安排喪葬程序。
當然可以。讓家人清楚你的身後事意願,可減少不同信仰的親友,因為各自的價值觀有別而引起爭拗,讓各人將來亦能跟從其意向執行。
綠色殯葬是以更環保和簡約的方式處理先人喪禮及葬禮,例如選擇簡約禮儀及環保棺材,並於紀念花園或海上撒放先人骨灰。
生命故事
你可以透過生前告別禮,體驗喪禮及讓各人分享四道人生 ( 道謝、道歉、道愛、道別 ),給予空間與親友談論死亡及預演分離,思考人與人的連繫與在世的幸福,珍惜眼前人。
生前告別禮邀請生命中重要的親友出席活動,透過五道人生:道愛、道謝、道歉、道諒、道別,表達心中話,珍惜當下。並以個人化形式設計、佈置及籌劃,一起度過這極具意義的時刻。
項目主任會先跟你電話溝通,了解製作生命故事冊意願及想傳遞的訊息、談談你的成長經歷、人生大事、個人特質等等,再引導你去回顧生命中具意義時刻,加上兩次面談,配合主題相片及設計,製作出屬於你獨一無二的生命故事冊。






遺囑(平安紙)
「遺囑」是正式法律用語,「平安紙」只是坊間使用的別名。只要根據法律的要求訂立,便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法律上,雖然可以自行訂立遺囑,但由律師辦理最為穩妥。律師可以因應你的財務及家庭狀況提供最適切的建議,按照法律要求草擬你的遺囑,並且安排見證及簽署,減低日後引起爭議的風險。
如果你沒有訂立遺囑,在你過身後,你的遺產將會按照法律既定順序及金額分配給你的一些親屬,而上述分配未必符合你的個人意願。後人亦須證明你們之間的親屬關係,才可以申請處理你的遺囑,過程比較耗時和繁複。
法律上可以,但實際上,你必須預先通知你的遺囑執行人,否則他/她便不會知道被委以重任,在執行上亦可能遇上困難。執行人負責按照你的遺囑意願,分配你的遺產,因此最起碼你應該告訴執行人以下兩點: (1) 你的遺囑正本存放在哪裡;及 (2) 你的資產清單,即你的資產存放在哪裡。
可以。除了分配遺產給親友,很多人亦會選擇捐贈一些遺產給慈善機構,為世間留下一點溫暖。
只要你願意給最少一間與遺善最樂合作的慈善機構捐贈最少 10,000 港元,分配如下:
📍在生捐贈 2,000 港元 給一間合作慈善機構;及
📍遺產捐贈 8,000 港元 給一間合作慈善機構 (寫進遺囑內)
遺善最樂便可以安排律師,免費為你訂立遺囑。
按此瀏覽遺善最樂合作慈善機構名單。
我們的遺囑服務,只包括捐贈給香港本地已註冊的慈善機構,其中一間必須是我們的合作機構。如果你希望捐贈給境外的慈善機構,可以考慮把捐贈的部份贈予可以信任的親友,在你過身後由該親友代為作出捐贈。
若你希望在過身後,向慈善機構捐贈你的物業,你須考慮物業是否由你全權擁有、是否存在抵押或產權糾紛等等。對慈善機構來說,最理想的安排是你在遺囑內訂明先出售物業,然後才捐出售後所得 。
如果物業、銀行戶口是聯名 (聯權) 的,會自動由其他聯權擁有人繼承, 不會成為你的遺產。遺囑可指明如果其他聯權擁有人都比你早逝,誰該成為受益人。
我們的免費遺囑服務只能處理你的香港資產。關於境外資產,你可以考慮另外訂立一份符合當地法律的遺囑,對日後遺囑的執行會較為方便。
如果你有英國資產,除了訂立一份香港的遺囑之外,我們可以代為安排在英國執業的律師,為你另外訂立一份符合英國法律的遺囑,以處理在英國的資產。如有興趣,可以按此登記。
執行人通常是你在遺囑中委任的親友,負責申請遺囑認證、收集和管理你的資產、支付你的債務和稅款、根據你的遺囑意願向受益人分配你的遺產。執行人必須年滿 21 歲。由於執行人擁有很大的權力和責任,因此在選擇執行人時,應考慮他們是否可信,以及他們是否具備履行其職責的能力。
受益人必須年滿 18 歲才可以繼承遺產。在你過身時,若受益人未滿 18 歲:
(a) 你可以在遺囑內指明由某人 (例如執行人或其他親友) 代為暫時保管受益人的遺產。受益人 18 歲 (或你指定的更大歲數,例如年滿 21 或 25 歲) 時便可繼承遺產。
(b) 你也可以在遺囑內指明,於受益人年滿 18 歲之前,保管其遺產的人有酌情權適當地向受益人分發若干金額作為日常生活開支。
不用。我們會為你安排遺囑見證人。